由「台灣鳥類救援協會」與「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發起「反對海上賽鴿」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經中選會於9月24日辦理聽證,依該會第608次委員會議決議,於10月28日分別函請提案人之領銜人限期補正,補正後經提12月20日委員會議審議,認定仍不符合規定,決議均予以駁回。
對此動保團體表示無法接受,痛批公告內容,簡直廢話連篇,不知所云。動團表示:台灣直接民權的最大絆腳石就是中選會委員擅自擴權,把原本公投法修正廢除的審議委員會等同實質恢復,真是失格失能。
動團表示,2018年1月3日公民投票法修法精神之一,是將全國性公民投票之主管機關改為中央選舉委員會、廢除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等,就是希望擴大民眾政治參與,真正還權於民,讓台灣民主更為深化。當初廢除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就是不要行政部門有那麼大權力阻止公投,沒想到中央選舉委員會又擅自擴權,進行公投實質審議。
後續動團將循公投法第53條提起行政訴訟,並要求立法部門推動管制競技動物的立法。同時,動保團體也質疑,為何中選會委員跑到高雄市舉辦會議?而南部又是賽鴿大本營,難道有外力介入?!
動保團體表示,每年海上賽鴿死傷成千上萬,政府找不出解決方式,人民要用公投要成為政府後盾,就算成案投票也不一定會過,中選會居然否決。讓人驚訝,從2021年至今,中選會沒有讓任何一個公投成案,明顯剝奪人民公投權利,動保團體痛批這群委員是「冷血委員、動物殺手」也不為過。
動保團體表示,中選會既然否決,代表行政部門是有能力禁止海上賽鴿,因此會將消息向國際佈達,讓台灣殘忍海上賽鴿被國際廣為知道,後續將積極進行行政監督直到「殘忍海上賽鴿」終止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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